为加强2018年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基金管理,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,12月27日上午,区医保办召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会议,与部分定点医疗机构签署了《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补充协议书》,在新春伊始之际规范机构医保行为。区医保办主任许秀梅、相关部门及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人员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。 许秀梅主任首先向医疗机构介绍了天桥区医保基金的总体情况,并强调基金监管是重中之重,机构要严格按照服务协议中相关规定合理、合规、合法使用医保基金,经得起检验,经得起审计,确保医保基金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群众,真正使参保居民受益。 区医保办按照“以收定支、收支平衡、略有结余”的原则,对全区居民医保基金实行年度预算指标管理。各机构应在保证参保人员基本医疗的前提下,合理使用年度预算指标,预算将会根据居民的就医需求情况进行动态调整。同时,会议根据近三年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中发现的问题,进行了针对性的业务培训,要求各机构医保办切实肩负起医院管理职能,落实好各项医保政策,规范医疗行为。 2018年度,区医保办将加强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,严格贯彻执行《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》,保障广大参保居民的合法权益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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