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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桥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面试公告
发布日期:2017-12-28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为确保2017年天桥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面试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《济南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简章》有关规定,现将我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面试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面试时间及地点

1、面试时间:

2017年12月31日(星期日)7:00,时间一天。

2、面试地点:

济南汇文实验学校(天桥区工人新村北村一街四号)

面试现场不提供停车场地,请考生绿色出行。

二、面试人员

通过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统一笔试,经现场资格复审确认合格、发放面试通知书的人员。(见附件)

三、面试通知书发放

1、时间:2017年12月29日9:00-16:30

2、地点:区民政局一楼会议室

3、要求:持本人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领取(近亲属代领的还需提供领取人身份证、考生委托书)

四、面试携带材料

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、面试通知书等个人必备用品。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需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密封、统一集中保管,考完后取回。违者作违规处理,按零分计算。

五、面试方式

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。

六、面试要求

1、考生必须于当天上午7:00按照面试通知单要求进入考场,7:15仍未到达考场的,取消面试资格。候考室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纪律、流程规则及相关注意事项;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,并要求考生按照所抽考号入座。

2、8:00工作人员按考生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考场面试。其他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,不得喧哗,不得影响他人休息,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。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,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场。需上洗手间或其他特殊情况要离开的,须经工作人员同意,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。

3、面试期间,除工作人员和考生外,清退考场内外的一切无关人员。考生面试完毕,应立即到休息室等待,保持良好秩序,不得大声喧哗。

4、违反面试纪律者,一经查实,当即取消面试资格,面试成绩作废,3年内不受理应聘申请。

七、考试成绩确定

考生面试结束后,根据考场安排,分上下午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原始分;全部面试结束后,按照加权系数计算每个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,并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(笔试成绩占40%、面试成绩占60%)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全区通过面试人员名单。总考试成绩相同的,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。通过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桥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,接受监督。

参加面试人员名单

来源: 民政局 [打印本页] [关闭窗口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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